关于南票区2025年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及资金安排情况的公示
文章来源:南票区农业农村局 | 发布时间:2025-04-17 |
为进一步增强南票区村级集体经济实力和发展能力,促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通知》(中组发〔2023〕4号)及省市有关文件要求,按照“村级申报、乡镇审核、行业论证、县区审定”的程序,南票区安排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5个,财政对项目村给予一次性补助,补助标准为每个村不低于10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30万元,省级财政资金50万元,不足部分由市区财政补助。共计划投入各级财政资金500万元。
项目一:金星镇于家窝铺村有机肥生产加工项目
承担主体:于家窝铺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实施地点:金星镇英守堡子村
资金来源及规模:总投资10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30万元,地方财政资金70万元
项目内容:建设有机肥生产厂房2400平方米;购买生产需要发酵设备、翻抛机、烘干机等
运营模式:出租经营
实施期限:2025年3月—12月
项目预期年收益:7万元
项目收益分配机制:全部归村集体
项目二:金星镇古城子村果蔬育苗种植项目
承担主体:古城子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实施地点:金星镇古城子村
资金来源及规模:总投资10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30万元,地方财政资金70万元
项目内容:育苗暖棚3栋,占地10亩,每栋暖棚面积840平方米;水电配套附属设施
运营模式:直接运营
实施期限:2025年3月—12月
项目预期年收益:7万元
项目收益分配机制:全部归村集体
项目三:金星镇卧佛寺村蔬菜批发市场仓储库房项目
承担主体:卧佛寺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实施地点:金星镇网户村
资金来源及规模:总投资10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30万元,地方财政资金70万元
项目内容:建设蔬菜批发仓储库房4栋,每栋占地面积1000平方米。将库房出租进行收益
运营模式:出租经营
实施期限:2025年3月—12月
项目预期年收益:7万元
项目收益分配机制:全部归村集体
项目四:高桥镇王善屯村温室大棚建设项目
承担主体:王善屯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实施地点:高桥镇孙家屯村
资金来源及规模:总投资10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30万元,地方财政资金70万元
项目内容:流转土地10亩;建暖棚2栋,占地10亩;每个大棚面积1200平方米;购买水肥一体化设备;水电配套附属设施
运营模式:出租经营
实施期限:2025年3月—12月
项目预期收益:7万元
项目收益分配机制:全部归村集体
项目五:高桥镇季家屯村温室大棚建设项目
承担主体:季家屯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实施地点:高桥镇孙家屯村
资金来源及规模:总投资10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30万元,地方财政资金70万元
项目内容:流转土地10亩;建暖棚2栋,占地10亩,每个大棚面积1200平方米;购买水肥一体化设备;水电配套附属设施
运营模式:出租经营
实施期限:2025年3月—12月
项目预期年收益:7万元
项目收益分配机制:全部归村集体
为保证扶持项目顺利实施,依据项目申报审核流程,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区农业农村局联系。
联系人:魏瑶铮 联系电话: 0429-3731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