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票区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方案
| 文章来源: | 发布时间:2018-11-23 |
划定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以下简称“两区”),对落实国家粮食安全战略,优化农业生产区域布局,完善农业调控方式,推进现代农业建设,助力乡村振兴发展等都有十分重要意义。为有效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方案的通知》(辽政办发〔2017〕133号)和《葫芦岛市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方案》(葫政办发〔2018〕131号)要求,全面做好我区“两区”划定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按照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新发展理念、“四个着力”和“三个推进”要求,坚持底线思维、科学划定,统筹兼顾、持续发展,政策引导、农民参与,完善机制、监管并重的原则,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科技战略,以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保障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为目标,以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永久基本农田为基础,将“两区”细化落实到具体地块,优化区域布局和要素组合,促进农业结构调整,提升农产品质量效益和市场竞争力,为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促进乡村振兴奠定坚实基础。
二、目标任务
我区“两区”划定任务为24万亩,其中玉米生产功能区23万亩,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1万亩(全部为大豆),做到全部建档立卡、上图入库,实现信息化和精准化管理。
各乡镇、九龙街道“两区”划定任务分别为:九龙街道6300亩(其中玉米功能区6000亩、大豆生产保护区300亩);沙锅屯乡12500亩(其中玉米生产功能区12000亩、大豆生产保护区500亩);缸窑岭镇15600亩(其中玉米生产功能区15000亩、大豆生产保护区600亩);暖池塘镇17800亩(其中玉米生产功能区17000亩、大豆生产保护区800亩);高桥镇14600亩(其中玉米生产功能区14000亩、大豆生产保护区600亩);台集屯镇26000亩(其中玉米生产功能区25000亩、大豆生产保护区1000亩);虹螺岘镇24000亩(其中玉米生产功能区23000亩、大豆生产保护区1000亩);金星镇42000亩(其中玉米生产功能区40000亩、大豆生产保护区2000亩);黄土坎乡13600亩(其中玉米生产功能区13000亩、大豆生产保护区600亩);大兴乡52000亩(其中玉米生产功能区50000亩、大豆生产保护区2000亩);张相公屯乡15600亩(其中玉米生产功能区15000亩、大豆生产保护区600亩)。
三、重点工作
(一)逐级分解划定任务。“两区”划定任务按照市政府下达的总体任务指标,结合“两区”的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面积、粮食和大豆种植用地面积等因素确定。各乡(镇)及九龙街道要综合考虑当地资源禀赋、发展潜力、各类用地发展规划等情况,将划定任务逐级细化分解到村、到户。“两区”划定任务要按照区与乡(镇)、乡(镇)与村逐级签订责任书。
(二)科学掌握划定标准。原则上玉米生产功能区和大豆生产保护区在永久基本农田内划定,划入地块要符合《“两区”划定技术规程》提出的基本条件,即:水土资源条件较好、耕地坡度在15度以下、相对集中连片原则上平原地区连片面积不低于300亩、丘陵地区连片面积不低于30亩、生态环境良好、农业基础设施比较完备、具有粮食和大豆种植传统、近三年播种面积基本稳定、未纳入生态退耕等基本条件。对已建成或规划建设的高标准农田,优先划入“两区”。对已列入生态退耕或休耕试点的耕地、因生产建设或自然灾害严重损毁且不能恢复耕种的耕地、受重金属污染物或其他有毒有害物质污染较严重且未列入治理规划的耕地,不得划入“两区”。
(三)精准落实划定地块。各乡(镇)、九龙街道要以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图件、数据为基础,将划定任务落实到具体地块,明确地块面积、灌排工程条件、作物类型、承包经营主体和土地流转情况等信息,以区本级为基本组织单元,整理汇总“两区”划定的基础资料、图件、表册和文本成果,统一编号,建立“两区”数字化地图和数据库,并在交通沿线及城镇、村庄周边等显著位置设立统一规范的“两区”管护标志牌。
(四)突出重点应划尽划。各乡(镇)、九龙街道要以优势产区作为重点区域率先开展“两区”划定。要以本方案下达的“两区”划定任务作为底线任务,将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的玉米、大豆面积应划尽划、多划优划,足额超额完成任务。“两区”划定完成后,国家高标准农田和农田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等将优先集中用于“两区”建设。
四、进度安排
2018年12月底前,率先完成大豆生产保护区划定、上图入库工作;积极推进玉米生产功能区划定,按照省市工作要求,2018年年底前完成100%到村、50%以上到户、80%面积划定和上图入户。2019年9月底前全面完成“两区”划定任务,2019年年底前逐级完成“两区”划定检查验收工作。
(一)动员准备阶段(2018年10月底前)
区、乡两级政府成立“两区”划定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两区”划定工作方案,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工作。建立区、乡协同工作机制,通过各种媒体加强宣传,积极营造良好氛围,共同推动“两区”划定工作。
“两区”划定工作以区本级为基础组织实施,确定“两区”划定技术协作单位,做好以下文件、图件和数据等资料准备:一是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成果;二是基本农田划定成果;三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国有农场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成果;四是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资料,包括各渠道高标准农田建设、农业生产配套服务设施等相关建设项目;五是其他资料,包括国民经济“十三五”规划、农业发展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土地整治规划、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城乡建设规划、交通规划等图件、数据库、文本及说明,遥感正射图像资料,测土配方施肥等耕地质量资料,生态退耕及灾毁资料等。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9年9月底前)
“两区”划定工作牵头部门,分级建立“两区”划定工作组和技术组,组建“两区”划定工作队伍开展内业和外业工作,会商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矛盾,总结交流和推广好做法、好典型,有序推进“两区”划定。包括三个工作环节:
1. 图件测制环节。具体抓好四个步骤:一是底图制作。以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和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成果为基础,叠加相关规划成果,通过人工判读和综合分析,初步确定“两区”片块和地块边界,并对片块和地块赋予预编码,制成“两区”划定工作底图。二是实地勘查。根据综合分析情况,确定重点核查区域并开展实地勘查,查清“两区”片块和地块空间位置、数量、边界,及“两区”片块内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状况,对工作底图标注信息与实际存在偏差的予以修正,确保划定的“两区”图、数、实地一致。三是面积量算。在“两区”任务范围内,按照“两区”地块的上图斑进行地块面积量算,并汇总生成“两区”片块面积和“两区”面积。四是分布图编制。“两区”空间分布图应能够体现图廓内外整饰要素、数学基础、行政区划要素、地形要素以及“两区”要素。
2. 公告公示环节。具体抓好四个步骤:一是材料准备。在图件测制的基础上,将编制好的“两区”空间分布图以乡镇(场)或标准图幅为单位输出为纸质图件,作为公告公示的主要材料。二是公告公示。将公告公示材料交由乡镇(场)、村(组)审核,审核通过后在“两区”划定涉及的集体经济组织或国有农场内进行张榜公告公示。三是勘误修正。针对公告公示过程中集体经济组织、国有农场所提出的异议,作业队伍应及时进行踏勘、测量、核实、修正,并再次进行公告公示。四是结果确认。公告公示结束无异议后,由集体经济组织、国有农场等在公告公示图件上进行签章确认。
3. 数据建库环节。“两区”空间分布图经公告公示通过后,区农经局会同国土分局,在区政府的统一组织下,以“两区”划定地块数据为基础,按照“谁使用、谁受益、谁管护”的原则,将划定后的“两区”管护责任落实到乡、到村,逐级签订“两区”管护责任书,编制标准分幅和“两区”空间分布图,填写“两区”管护责任一览表、“两区”划定汇总表等表册,设立区、乡两级“两区”管护标志牌,编写“两区”划定工作报告。同时,将质量检查合格后的“两区”划定基础资料、图件、表册和文本成果,整合入库,建立“两区”数据库。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9年12月底前)
包括“两区”划定成果检查验收和成果管理两个工作环节。
1. 检查验收环节。采取内业审核、内业检测和实地抽查相结合的方式,按照区级检查验收、市抽查核实的程序进行。
2019年11月底前,区农经局牵头组织开展划定成果检查验收并逐级上报。检查验收内容包括:划定流程是否规范到位、数据库是否符合“两区”数据库标准规范、划定面积是否符合“两区”划定任务指标、划定成果是否齐全、管护责任书签订和管护标志牌设立是否规范等。成果检查验收过程和结果应有专门记录,并编写检查验收报告,记录和报告要有具体负责人签章或单位签章信息。如发现资料不全、不符合要求的,应及时进行补充修正。“两区”划定过程中涉及国家秘密的资料和数据,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保密规定进行管理,确保不发生失密、泄密等问题。
2019年12月底前,区政府组织抽查验收核实。检查验收按照每个乡(镇)不低于划入“两区”农田总面积50%的比例进行;抽查核实按照全区不低于划入“两区”农田总面积5%的比例进行。
2. 成果管理环节。“两区”划定成果检查验收合格后,由区农经局备案,并进行整理归档、统计和逐级汇交等管理工作,推进成果共享利用。成果内容包括:“两区”图、表、册、相关工作报告等纸质材料,电子地图和数据库等电子信息。
五、保障措施
(一)建立工作机制。区政府成立“两区”划定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区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区农经局、发改局、财政局、国土分局、水利局、统计局、督考办等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区农经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农经局局长兼任,负责“两区”划定日常工作。各乡(镇)、九龙街道也要成立“两区”划定工作领导小组,认真谋划,精心部署,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经费,层层落实工作责任,推动“两区”划定依法有序进行,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二)明确工作职责。“两区”划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区农经局负责统筹“两区”划定各项工作,牵头组织“两区”划定内业、外业及检查督导验收工作。区国土分局负责提供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及土地调查相关图件及资料、高标准农田建设资料等,指导“两区”划定内业底图制作、上图入库、数据汇总、表册图成果制作等工作。区发改局负责“两区”建设推进工作,牵头负责指导“两区”划定与其他专项规划的衔接工作。区财政局负责将“两区”划定工作所需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和预算资金使用监管。区水利局负责“两区”农田水利等工程设施设备性状信息调查工作。区统计局负责配合做好“两区”划定的任务分解和认定工作。
(三)加强督导考评。区政府将“两区”划定工作纳入对各乡(镇)、九龙街道的年度绩效考评内容。各乡(镇)、九龙街道要严肃工作纪律,明晰工作责任,把握划定进度,确保“两区”划定工作按期完成。建立信息定期上报制度,各乡(镇)、九龙街道要确定信息报送责任领导和具体责任人,每个月的5日前要完成“两区”划定信息监测系统(www.arms.org.cn:8081/)数据录入,每个季度末最后一个月的15日前要向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两区”划定工作落实情况,具体包括进展情况、取得的经验和成效、存在的突出困难和问题、有关建议以及下一步工作安排等。区“两区”划定工作领导小组要组织有关成员单位成立联合督导组,开展督查督导和指导服务,对工作进度、质量和各项措施落实情况及时进行通报,并对落实工作不力、未按要求完成目标任务或存在弄虚作假等违法违纪的乡(镇),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附件:南票区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
南票区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立民 副区长
副组长:李广武 区农经局局长
成 员:李树兴 区发改局副局长
李连跃 区财政局副局长
李广振 区水利局副局长
吕年文 区农经局副局长
李 越 区统计局地方调查队队长
巴志广 区政府督考办副主任
李振军 区国土分局地籍规划股股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农经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农经局副局长吕年文同志担任。区农经局农业股负责具体推进“两区”划定工作,联系人:赵骐,联系电话:41924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