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和区域规划

南票区村级公益性公墓建设规划(2020—2025年)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20-09-28

 

 

根据省民政厅、财政厅、自然资源厅、农业农村厅、林业和草原局等部门《关于推进村级公益性公墓建设的通知》(辽民发〔201971号)《关于印发2020年全省村级公益性公墓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辽民发〔202018号)和《葫芦岛市推进村级公益性公墓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葫民发〔202073号)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现状

南票区现有13个乡(镇、街道),135个行政村(其中三沿六区30个),农业人口24.3万,年平均死亡2100基本农田22286公顷、林地51083.62公顷。为满足农村群众基本安葬需求,2020年至2025年规划建设村级公益性公墓5个。

二、编制原则

(一)一次规划,分期实施。结合本区实际,区民政部门会同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相关部门,明确责任,村级公益性公墓总体规划要一次完成。

(二)因地制宜,不搞一刀切。以行政村为单位建设,实事求是选择用地方式,合理规划村级公益性公墓建设数量,确保纳入规划建设项目可实施、可完成、用得上。

(三)节地生态,保护资源。村级公益性公墓占地面积不得超过5亩,合葬墓位面积不超过0.8平方米,单人墓位面积不超过0.5平方米,墓位间以绿化带相隔,地面不建墓基,地下不建硬质墓穴,墓碑应体现小型化、多样化、艺术化。仅限使用卧碑,碑长不超过60厘米、碑宽不超过50厘米、倾斜度不超过15度。

(四)政府主导,公益属性。村级公益性公墓由省、市、区三级财政补助为主,支持有条件的乡镇、村自筹部分资金,鼓励社会力量捐建,严禁社会资本合资、合建。村委会负责管理,免费或低偿为村民提供安葬服务。

三、具体规划

2025年,全区建设村级公益性公墓5个:其中暖池塘镇1个,九龙街道1个,大兴乡1个,金星镇1个,高桥镇1个。

2020年,全区建设试点公墓2个,分别位于暖池塘镇八道河子村、九龙街道兰屯村。

2021年,全区建设村级公益性公墓1个,位于大兴乡三台子村。

2022年,全区建设村级公益性公墓1个,位于高桥镇高丰村。

20232025年,全区建设村级公益性公墓1个,位于金星镇于家村。

四、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实施各乡镇、九龙街道要认真部署落实村级公益性公墓建设工作,此项工作由区政府抓总推进,乡(镇、街道)主体落实,相关部门要明确工作职责、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和具体要求。区政府将对村级公益性公墓建设迟缓政策落实不到位的乡(镇、街道)进行通报。

(二)规范资金申报区民政、财政部门要规范做好资金申领、审核拨付和档案管理等工作,将补助资金纳入预算,足额安排,及时到位。区民政局要做好市级和省级补助资金申报工作,确保村级公益性公墓建设顺利开展。

(三)注重宣传引导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作用,加大惠民殡葬政策宣传力度,发挥党员干部带头作用,引导群众树立文明节俭、生态环保、集中安葬的新理念、新风尚。要做好舆情管控,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和群众诉求,消除误解误读和群众疑虑,防止不实信息传播和恶意炒作,确保规划执行到位。

 

附件:南票区村级公益性公墓建设规划表20202025

 

 

 

 

 

 

 

 

 

 

 

 

 

附件

 

南票区村级公益性公墓建设规划表

20202025

 

序号

乡镇(街道)

建设时间

数量(个)

1

暖池塘镇

八道河子村

2020

1

2

九龙街道

兰甲屯村

2020

1

3

大兴乡

三台子村

2021

1

4

高桥镇

高丰村

2022

1

5

金星镇

于家村

20232025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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