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决高桥镇中心敬老院扩建遗留问题的建议
| 文章来源: | 发布时间:2014-11-07 |
刘洪忠代表:
您好!您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接到您提出的《关于解决高桥镇中心敬老院扩建遗留问题的议案》后,民政局非常重视,并多次到高桥敬老院调查了解情况。请示市局、和区领导。市局主管领导亲自到现场了解情况,并指示将情况上报。市局将上报省厅争取年度农村敬老院改造资金,解决遗留问题。
2008年10月7日经连山区政府批准民政局与高桥镇政府协商,为解决高桥镇、塔山乡五保老人集中供养问题,在高桥镇内建中心敬老院一座,设计建筑面积两层1800平米,工程总造价1746009.25元,共有养员宿舍39间,各种其他用房8大间,能容纳养员117元。现土建工程已完成,合同规定的配套设施未完成。原因是欠施工方工程款80万元,造成欠款原因是工程款未能全额到位(当时规定镇政府负责提供建筑用地,省市提供建院资金120万元,区里配套资金150万元),由于区域规划调整,连山区150万元未到位。
如配套工程款到位,施工方交工后达到基本入住标准还需60万元。主要用于供暖锅炉及安装费、锅炉房建设。
为解决遗留问题,区民政局和高桥镇党委政府正与市民政局反映和协调此项工作,已解决资金60万元,养员入住所需物品等设施明年协调解决,今年年底基本达到入住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