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大八届六次会议第40号建议的答复函
| 文章来源: | 发布时间:2017-12-18 |
区八届人大六次会议第40号
建议的答复函
孙继风代表:
您好!您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建议非常重要,特别是对改善我区空气质量,给市民创造一个良好的生存环境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今年接到您的建议后,区环保局专门召开会议研究,进一步安排部署油烟整治工作。一方面是对去年的工作进行认真总结梳理,对存在问题进行认真研究,进一步总结经验教训。另一方面认真部署2017年整治工作。我局将从以下两个方面展开行动。
主要做法:
(一)严格控制新改扩建餐饮业油烟污染,新、改、扩建的饮食经营单位(户)必须严格执行环保审批“三同时”制度。
(二)集中整治现有餐饮业油烟污染
1.有油烟排放的饮食经营单位(户),必须采取油烟净化措施,使净化率和排放浓度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要求。
2.油烟排气筒应合理规划、设置,防止对周围居民造成影响,严禁向城市公共雨水或污水管道排放油烟。
3.对拒不安装油烟净化器的从严查处,依法关停经限期治理但逾期污染物排放未达标的饮食业单位(户),对应依法取缔的饮食经营单位(户)要通报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此复
南票区环境保护局
单位负责人:荆涛
2017年6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