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大八届六次会议第53号建议的答复函
| 文章来源: | 发布时间:2017-12-18 |
区人大八届六次会议第53号
建议的答复函
王廷刚、张幼伟、符建群代表:
您好!您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锦州市与葫芦岛市部分行政区域界限技术回放报告书》(辽宁省城乡建设规划设计院测绘分院〔2009年5月〕),辽宁省城乡建设规划设计院测绘分院于2009年4月28日对锦州、葫芦岛两市的部分行政区域界限实施技术回放。经辽宁省城乡建设规划设计院测绘分院、锦州市、葫芦岛市三方技术人员检查无误后,将点、位坐标恢复到实地。所以,不存在界限争议。
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葫芦岛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辽政〔2013〕226号)文件,将高桥农场北至南票区高桥镇万家屯村,南至打渔山泵业产业园区和谐路,东至王三线公路、毗邻季家屯村,西至沈山铁路高桥段的3.5平方公里区域,划归连山区管辖。不存在被连山区侵占。
三条河流的河道整修、回复耕地、修建带状公园,应由南票区水利局、国土资源局、住建局负责制定实施方案。
此复
南票区民政局(单位盖章)
单位负责人:
2017年6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