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九届人大一次会议第36号建议的答复函
| 文章来源: | 发布时间:2018-11-06 |
区九届人大一次会议第36号建议的答复函
齐继文代表:
您好!您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兴运社区5、6号楼产权为矿务局生活服务公司。
二、以前环卫处负责该地区平房住宅垃圾。现该处住宅已动迁,所以当初撤掉了附近垃圾点。
三、经工作人员实地查看,现兴运社区5、6号楼居民投放垃圾处不是垃圾点,为居民自发堆放场所。
四、经住建局研究决定,对5、6号楼垃圾进行定期清理。
南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