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九届人大二次会议第41号建议的答复函 《关于社会工作师待遇的建议》
| 文章来源:葫芦岛市南票区民政局 | 发布时间:2019-12-04 |
蔡天一代表:
您好!您的《关于社会工作师待遇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社会工作师,是指遵循助人自助的价值理念,利用个案、社区、小组等专业方法,以帮助机构和他人发挥自身潜能,协调社会关系,促进社会公正为职业的社会服务人员。目前我国社会工作师大多活跃在民政、妇联、慈善机构、社会团体机构、社区服务机构、街道办事处等各个领域,并开始逐步向卫生、教育、社会保障、心理辅导等广大领域扩展。他们发挥的维系社会良好秩序的作用如今日益得到社会的认可。通过社会工作师考试的考生将获得人事部、民政部颁发的不同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
经统计,我区共有19人获得了社会工作师资格证书,其中初级证17人、中级证2人。
目前,我区未出台有关社会工作师待遇的政策。一旦出台相关政策,我单位会充分发挥民政职能,配合政策落实。
此复。
葫芦岛市南票区民政局
2019年6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