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

区九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继续落实葫财社〔2011〕64号文件的建议》第28号建议的答复

文章来源:南票区医保局 发布时间:2021-07-05

  王中柏等代表:

  您好!您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对各位代表所提出关于继续落实《葫芦岛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经费补偿实施细则的通知》葫财社〔2011〕64号文件,要求落实16项补助经费问题,2020年以前由新农合基金解决,我市在2020年全面实施城乡医保整合,医保基金由市级统筹管理使用,我局均按照市级相关政策执行,2020年我局已经就16项补助经费问题向市局打了报告,待批复后将严格按照市局指示要求落实。

  此复

  南票区医保局

  2021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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