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

区十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改善黄甲城区棚改拆迁房用于基础设施的建议》第49号建议的答复

文章来源:葫芦岛市自然资源局南票分局 发布时间:2022-07-01

  马文军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改善黄甲城区棚改拆迁房用于基础设施的建议》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南票区棚改搬迁区土地基本情况

  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安排部署,我局依据防治办确定的棚改范围,采用图解方法计算出国有棚改搬迁土地面积约181.3公顷(其中19.6公顷位于沉陷范围内,分布在邱皮沟街道和赵家屯街道),主要分布在邱皮沟街道、赵家屯街道、九龙街道、沙锅屯街道、苇子沟街道和三家子街道。

  二、棚改搬迁后土地拟再利用方向

  对于九龙街道中心城区范围内的棚改搬迁后剩余国有土地,按照规划用途拟发展商业、住宅、养老、公园绿地、休闲广场等,具体在正在编制的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中进行落实。

  

  

  葫芦岛市自然资源局南票分局

  2022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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