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

区十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提高村医待遇的建议》第28号建议的答复

文章来源:南票区卫生健康局 发布时间:2023-07-05

  

李宝珠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村医待遇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关于加强村医培训的建议,我局认为非常好,我们现已根据省市培训要求及我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培训计划,将培训人员、培训内容纳入工作日程当中,逐步分批对卫生院及卫生室的村医进行培训。同时也会加强日常督导和考核,使其每个村医在技能上理论上上一个台阶。特别是在新时期,出现新疫情的情况下,村医生更应该掌握新知识,使其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服务。提高村医生的待遇问题,在原有相关文件规定的基础上,我们会按照省市的要求,逐步落实和解决,及时向政府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以确保乡村医生队伍的稳定性。

  关于村医进入基层医疗机构执业问题,只要在具有执业资格,身体健康,政治觉悟性强,在卫生院有相关需求的前提下,可以与用人单位签订用人合同,从事医疗工作。待遇问题由双方共同协商。如果省市有招录村医计划相关的文件,我们会及时与区人社部门商定招录一批村医生,及时补充稳固村医队伍建设。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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