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十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第17号建议的答复
| 文章来源:葫芦岛市生态环境局南票分局 | 发布时间:2023-07-06 |
周殿波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重要论述精神,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目标,重点落实水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等攻坚工作任务,切实提升环境质量水平。根据你们提出的三方面建议,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积极开展“水、土、气”污染防治攻坚战
一是通过开展扬尘综合治理,“散乱污”企业排查治理,强化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监管、推进“三禁”工作、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等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大气污染防治。
二是通过持续开展入海河流消除劣V类水体活动,实施入河排污口溯源和整治,落实水源地巡查制度,开展入海排污口整治等专项行动,深入开展水污染防治。
三是加强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开展新污染物治理。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达到省考核要求。
二、强化执法监督
以新环保法实施为契机,“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蓝天保卫战”“水污染防治攻坚战”等环保专项为抓手,加强执法监管,加大环保处罚力度,对重点行业、重点流域,推行“超标即处罚”,对环境问题“零容忍”。对突出环境问题强化协调联动,联合执法,对工作不力的严格责任追究,启用约谈问责程序,依法保护生态环境,确保环境安全。
三、加强宣传教育
进一步丰富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内容和方式,充分利用科普大集等活动和多媒体平台,加强生态环境污染防控的科学普及、舆论宣传和技术推广,增强民众环保意识和参与意识,调动民众参与生态环境污染治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营造人人了解、共同参与生态环境污染防治的良好氛围。
此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