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十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优化全区中小学校车安全管理的建议》(第29号)的答复
| 文章来源:南票区教育局 | 发布时间:2025-08-22 |
张晓娟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优化全区中小学校车安全管理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校车安全工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要求相关部门加强管理。为了规范我区中小学校车安全管理,区教育局做了大量工作。
一、严格审核标准,严把校车准入关
教育局依照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情况,与区公安分局和交通局通力合作,严格校车审核标准,严把校车准入关。其中特别强调了车辆必须符合校车安全国家标准,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配备有逃生锤、干粉灭火器、急救箱等安全设备,装备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等,并对司机的校车驾驶资格进行了严格审核。教育局督促各校签订了停止运行保证书,指导有需要的学校采购标准的校车并及时办理校车审批手续。
二、加强日常管理,提升管理水平
1.校车运营单位要与校车司机签订安全责任书,定期对校车进行检修和护理,实行校车跟车制度,严格落实校车单位的安全主体责任。
2.学校校长作为校车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狠抓对校车的安全管理。对存在校车安全隐患的民办学校、幼儿园,教育局责令其限期整改,对存在校车安全隐患且整改不力的,由区教育局给予学校、幼儿园负责人相应的行政处分。
三、加强督导检查,严格上限处理
教育局、公安局、交通局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多次定期或不定期对校车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对制度不健全、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的校车单位将责令限期整改,一年内有两次违法违规行为的,将由区交警大队收回校车标牌,取消校车资格,区交警大队共出动警力100余人次,车辆20台次,共打击报废车1台,拘留一人,查处农用三轮车12台,批评教育15人次,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现交警大队不定期对我区三无车辆接送学生行为进行打击,争取做到工作常态化。
四、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
1.加强校园安全宣传教育。学校、幼儿园开设交通安全教育课,经常对学生、幼儿进行交通安全教育,明确乘坐校车的纪律;主动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配合,邀请交警进校园,宣传交通安全知识,进行交通安全警示教育;组织学生开展交通安全知识竞赛活动,增强学生交通安全意识;要教育学生、幼儿园并告知家长,不得乘坐货运车、农用车、大小三轮车等非客运车辆上学、放学。学生年龄达不到12周岁,不得单独骑自行车。
2.加强对学生家长的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各学校除了通过“小手拉大手”的形式,通过小手和大手之间的互动,提高家长法定监护人的交通安全意识,同时要求各学校请求辖区乡镇政府通过属地管理加强对辖区村民交通安全知识的教育,履行对孩子法定监护人的职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