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关于清欠南票棚改项目对中小企业债务改善营商环境提高基层政府公信力的提案》(第20200258号)提案的答复
| 文章来源:葫芦岛市南票区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0-07-13 |
乔李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清欠南票棚改项目对中小企业债务改善营商环境提高基层政府公信力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南票区委、区政府高度重化视解清偿中小企业欠款、改善营商环境、提高政府公信力工作,为此专门成立由常务副区长为组长及相关政府部门组成清欠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把此项作为政府日常工作来抓,制定“核清欠款底数、制定偿还方案、杜绝再有新增”三条基本原则,并不择不扣全面落实,做到常抓不懈,抓出力度,抓出成效。
同时按照“谁拖欠、谁偿还”的原则,要求各拖欠政府部门、国有企业要多方筹措资金,调整支出结构,制定还款计划,及时清偿拖欠帐款。全区各部门要带头偿还欠款, 严格履行各项约定义务和承诺, 为社会做出表率,拖欠项目立项时没有安排足额资金的,要调整拖欠单位年度预算,优先用于偿还欠款。对于确有特殊原因,无法按期清偿的,要讲明原因,并制定延期清偿方案。财政部门通过压缩一般性支出、盘活存量资金、出让国有资产股权、调整支出结构等手段积极主动筹集清偿资金。2019年我区按照上级政府安排清偿任务目标已经超额完成439万元,2020年我区也按照时间点制定周密清偿计划,争取及早全额完成任务目标。
其次,区政府高度重视棚户区改造工作,做为我区“天字号”民生工程,对棚改工程所需资金在财政资金极度困难的情况下也实行优先拨付,确保工程进度,避免拖欠工程欠款和尽量减少拖欠工程欠款。从2011年开始棚改工程已经历时10年,累计拨付建设资金近30亿元,资金拨付进度基本与工程进度和合同约定一致,基本不存拖欠工程款问题。
葫芦岛市南票区人民政府
2020年6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