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整殡仪馆至公墓路段公路的建议
| 文章来源: | 发布时间:2012-04-05 |
您好!您的33号提案九龙街道作为主办单位现已收悉,提案中您所提及的关于修整殡仪馆至公墓路段的建议,我单位收悉后,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首先,此段路面属我街兰甲屯村范畴,但2011年村里未将此段路面作为村级道路一事一议项目上报,故2012年无此专项资金进行现有修复。鉴此,街道已责成街道农经部门与兰甲屯村沟通,将此路段作为2013年村内道路建设项目(即村级一事一议工程)详细报批区发改委、区交通局,待复。力争2013年修复完毕。
二是由于目前街道资金紧缺,暂无承负此段路面的修复资金,故街道积极与区民政局、公墓管理处进行沟通,建议其在商业运作的同时,进行合理化修复,现公墓管理处资金缺口严重,暂时无力解决。
此复。
九龙街道办事处
单位负责人:何英钧
2012年8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