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从大学生公共就业服务岗位中选拔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建议》的答复
| 文章来源: | 发布时间:2016-12-31 |
贾红英委员:
您好!您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葫芦岛市委办公室下发的〔2011〕15号文件关于印发《葫芦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和葫芦岛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葫芦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精神,凡事业单位进人一律遵循“逢进必考”的原则,目前没有针对大学生公共就业服务岗位的特殊政策。
此复。
南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 6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