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我区小锅炉开展清理整顿工作的建议》的答复
| 文章来源: | 发布时间:2016-12-31 |
杨好防委员:
您好!您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7号)、《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大气污染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辽委发【2016】2号)及葫芦岛市蓝天工程小组《关于制定燃煤锅炉专项整治计划的通知》要求,加快大气污染综合治理,进一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结合我区实际,以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出发点,以改善空气环境质量为目标,以减少污染物排放总量为主线,坚持全面推进与重点突破相融合、总量减排与质量改善相同步。
按照省、市、区人民政府的工作安排,我局已对辖区内燃煤锅炉进行普查,共计61台。下一步我局将加大宣传力度,搞好舆论监督,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做好锅炉污染治理的宣传报道工作,逐步淘汰建成区内10吨以下燃煤锅炉。
此复。
南票区环境保护局
2016年5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