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协八届三次会议《关于加强农民工尘肺病管理的建议》第35号提案的答复
| 文章来源: | 发布时间:2021-01-08 |
王庆平委员:
您好!您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对于您的提案所提的问题,我局会积极向区政府汇报。组织复检和其他人员初检,需经区政府与上级职业病鉴定机构协商才能解决,对于前期已确定职业病定级人员,目前仍执行一期尘肺病每人每月100元,二期每人每月200元,三期每人每月300元的标准,同时,对符合条件的可申请‘支出型’贫困救助享受低保户其他待遇,如区政府有新的规定我局将会同区民政局按规定申报。
此复。
南票区卫生健康局
2020年6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