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协八届四次会议《关于加强农药包装处理的建议》第107号提案的答复
| 文章来源:南票区农业农村局 | 发布时间:2021-07-05 |
张宏委员:
您好!您的《关于加强农药包装物处理的建议》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问题也是环保督察回头看关注的问题,随着农业的发展,一些农药包装物(如药瓶、药袋等)、地膜的收集处理已成为我区农业环保的一道难点。
南票区每年农药使用量190吨左右,农民在使用后大部分农民将农药包装物带出耕地、少部分农民随意丢弃在田头。依据《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管理办法》,我局应做如下各项工作。
一是加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的宣传。经营者和使用者应当积极履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义务,及时回收农药包装废弃物并进行处理。
二是强化农药经营者、使用者履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义务的监督管理。
三是按照“谁生产、经营,谁回收”的原则,履行相应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义务。农药经营者应当在其经营场所设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装置,引导农药使用者及时交回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拒收其销售农药的包装废弃物。
四是指导建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体系,合理布设区、乡、村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点),明确管理责任。加大财政资金投入,给予补贴、优惠措施等,支持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贮存、运输、处置和资源化利用活动。回收站(点)建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台账,记录农药包装废弃物的数量和去向信息。回收台账应当保存两年以上。
此复
南票区农业农村局
2021年6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