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

区政协九届二次会议《关于加强对宠物犬管理的建议》第31号提案的答复

文章来源:葫芦岛市公安局南票分局 发布时间:2023-07-17

刘东明、张宏、刘秀伟三位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对宠物犬管理的建议提案》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管理,职能部门应尽职尽责的问题

  《辽宁省养犬管理规定》和《葫芦岛市养犬管理实施办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局始终严格依法依规执行对大型犬、禁养犬一律清除出城区重点管理区,形成以城区派出所为主体的执法机构。对未戴号牌的犬只、有主犬,我们将要求限期整改,对不按时整改的一律视为流浪犬进行收容,同时我局将适时组织开展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加大查处工作力度,对拒不执行养犬规定的养犬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二、关于加大宣传,普及文明养犬知识的问题

  根据《葫芦岛市养犬管理实施办法》第四条规定,公安机关前期已经充分利用广播电台、微信群等新媒体进行了大量的宣传、报道。今后将通过深入社区、街道发放宣传册,张贴通告等方式进行实地宣传,争取尽最大可能让老百姓对文明规范养犬的知识家喻户晓。

  三、关于严格执法,加大处罚力度的问题

  公安机关将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加大检查打击的力度,对触犯法律法规的,我们将依法打击;对涉及民事纠纷的,我们将及时移交相关部门处理。根据《葫芦岛市养犬管理实施办法》第四条、三十一条规定,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可以订立养犬公约,并予以公示,养犬人应当遵守公约。我们将在加大宣传基础上,积极配合社区、物业等机构组织,督促共同做好监督管理工作。

  综上所述,南票公安分局有信心,有能力按照我们的工作职责,为我区百姓生活提供必要的安全保障。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理解和支持。

  此复

  葫芦岛市公安局南票分局

  2023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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