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

对区政协九届四次会议《关于完善预付费消费监管,促进商业兴旺发展的建议》(第24号)的答复

文章来源:南票区商务局 发布时间:2025-08-25

郭蕾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完善预付费消费监管,促进商业兴旺发展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2012年,商务部推出《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将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业等三大行业的法人企业发行单用途商业预付卡行为纳入到商务部门的管理范围,而对于个体工商户及其他行业和经济组织发卡备案及资金监管并无明确要求。至今国家层面仍未出台一部明确的法律来规范这些活跃市场主体发行预付卡的具体条件,这导致了预付卡市场的混乱无序,各类违规发卡行为层出不穷。

  一、明确部门职责,探索联动机制。成立预付卡专项治理工作专班,由商务、市场监管、文旅、教育、卫健、公安等多部门联合组成,负责统筹协调专项治理工作。对于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业等三大行业的法人企业违规发卡及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案例,由商务部门牵头处理,对于其他行业和经济组织违规发卡及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案例,由行业主管部门牵头协调市场监管及公安部门处理。

  二、多管齐下,强化日常监督。协调各行业主管部门对全区预付卡企业、个体工商户等经济组织信息进行全面梳理,通过事前风险排查、事中监督管理和事后法律责任追究等环节,规范商家的发卡与服务、资金管理、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等行为。同时,我们也将积极探索开展预付卡领域双随机检查,加强对发卡企业和个人的监管力度,确保预付卡消费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

  三、加强风险隐患宣传教育。结合“3.15”、重大节假日等宣传日,充分利用网络、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体发布单用途商业预付卡消费警示,公布典型案例,曝光违法侵权行为,引导消费者理性购卡。同时,积极引导消费者通过司法途径维权,挽回损失。

【责任编辑:曹靖璇】 【收藏】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