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乡(镇)人民政府、九龙街道办事处,区发改局、工信局、商务局、市自然资源局南票分局:
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有关要求,为更好、更高效地开展全区新能源项目建设相关工作,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南票区新能源项目建设指导意见》(南政发〔2021〕2号)予以废止。
葫芦岛市南票区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