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政办发〔2025〕7号
南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南票区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循环产业园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区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依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713号)、《辽宁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辽宁省人民政府令第346号)有关要求,编制《南票区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决策事项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认真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确保决策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二、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对因工作需要确需调整的,承办单位要按照相关规定履行程序提请调整。
三、承办单位要建立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对决策立项和决策过程中形成的法定程序证明材料要及时整理归档,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
附件:南票区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葫芦岛市南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0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南票区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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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承办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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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砖瓦窑子村村庄规划 |
南票区金星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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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葫芦岛市南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 |
南票区发展和改革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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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南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0月31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