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循环产业园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区属事业单位:
为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有效解决我区产业发展和城乡重点基础设施资金瓶颈难题,加快推进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成立葫芦岛市南票区运营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司名称及性质
葫芦岛市南票区运营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是由区政府出资成立,承担区域内城乡国有资产经营和管理的国有独资集团公司。
二、公司注册资本及来源
葫芦岛市南票区运营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5亿元。通过国有财政资金注入,资源、资产和股权划转等方式完成葫芦岛市南票区运营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出资。
三、公司主要职能
(一)项目投资。根据区政府的安排,投资城乡重点基础设施建设及相关配套设施开发、经济建设重点项目和重点企业,逐步实现投资、建设、经营一体化发展的良性格局,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我区经济社会发展。
(二)融资和担保。一是项目融资,以有收益的经营性项目招商引资,融通社会资金,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拓宽筹措实施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其他重要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的渠道;二是作为政策性银行授信贷款和其他商业银行贷款的承贷主体,以国有资产经营收益、开发项目的资产收益、土地开发收益为偿债资金主要来源,做好金融机构融资工作。三是为所属全资、控股企业提供担保进行融资,承担贷款和转贷职能。
(三)产业引导。一是按照区政府的产业发展导向,设立产业发展引导基金,联合不同金融业态组建产业发展基金,参与矿产开发、林业、旅游、特产资源等项目开发,带动经济发展。二是通过引进技术设立公司、投资入股、重组兼并等方式积极发展优势特色产业,引导域内企业发展优势特色经济。
(四)资产经营。通过资产出让、出租、收购、置换,参股控股,股权转让等资本运营手段和方式,经营好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发挥资产的最大效益,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葫芦岛市南票区人民政府
2023年8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