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政发〔2025〕5号
关于印发《葫芦岛市南票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调整方案》的通知
《葫芦岛市南票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调整方案》已经葫芦岛市自然资源局批复,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葫芦岛市南票区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葫芦岛市南票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调整方案
葫芦岛市自然资源局南票分局
二〇二五年九月
目录
前言
第一章 规划实施情况
第一节 规划实施总体情况
第二节 下阶段实施安排
第二章 规划调整的主要内容及必要性
第一节 规划调整的主要内容
第二节 规划调整的原因及必要性
第三章 规划调整的可行性
第一节 调整合理性分析
第二节 调整合规性分析
第三节 调整合法性分析
第四章 规划调整结论
第五章 保障措施
第一节 法律保障措施
第二节 经济保障措施
第三节 行政保障措施
第四节 技术保障措施
前言
为贯彻落实“十四五”矿产资源规划,统筹南票区域经济发展、生态保护与资源高效利用,结合本地产业布局调整、资源禀赋变化以及重大项目建设需求,葫芦岛市自然资源局南票分局经报南票区人民政府批准,启动《葫芦岛市南票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调整工作,编制《葫芦岛市南票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调整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在《葫芦岛市南票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的基础上,调整1处普通建筑用砂石矿集中开采区。
为《规划》在本区管辖范围内的后期矿业产业布局、发展方向以及矿业权区划设置调整提供依据。
第一章 规划实施情况
第一节 规划实施总体情况
一、目标指标
预期到2025年,全区新增膨润土1000万吨,力争新发现大中型矿产地1处,建筑石料用灰岩开采总量预期达到800万吨/年,全区矿山数量控制在15个左右,大中型矿山比例提高到33%左右。新建矿山按照标准进行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生产矿山加快升级改造,全面启动绿色矿山建设。
规划期内,2个膨润土勘查规划区块,已由葫芦岛市南票区人民政府于2023年6月向葫芦岛市政府报送了出让计划请示,暂未提交新的勘查成果。建筑石料用灰岩开采总量2023年度约970万吨,2024年度约1290万吨,年开采量达到预期。截至目前,全区现有矿山总数11家,大中型矿山6家,占比54.5%。普通建筑用砂石矿山3家,“葫芦岛市南票区忠华采石有限公司”已于2025年9月采矿证到期。规划期内,全区矿山结构优化目标达到预期。建成省级绿色矿山3家,分别为1家钼矿,1家膨润土,1家建筑石料用灰岩。
二、重点任务
聚焦膨润土等优势矿产,逐步推进地质勘查项目落地,为后续资源开发提供资源保障。
推动了建筑石料与机制砂产业同步发展;依托膨润土、紫砂资源优势,鼓励产品深加工,提高了行业竞争力;以丰富的熔剂用石灰岩为基础,加大技术投入,提高矿产品附加值,推动建设钙产业园。
加强全区绿色矿山建设工作。严格最低开采规模准入,培育大中型骨干矿山企业。
三、规划布局与重大工程
1.勘查规划区块
“十四五”期间,《规划》共落实市级勘查规划区块4个,其中熔剂用石灰岩1个,膨润土2个,饰面用玄武岩1个。
截至2025年9月,南票区人民政府已报送4个勘查规划区块的出让请示,其中“辽宁省南票区辛店熔剂用石灰岩详查”和“辽宁省南票区北拐子岩棉用玄武岩详查”已完成备案。
表1《规划》勘查规划区块实施统计表(略)
2.开采规划区块
“十四五”期间,《规划》共落实开采规划区块1个,为紫砂(陶粒页岩)。截至2025年9月,开采规划区块已完成投放,采矿权人于2023年6月取得采矿许可证。
表2《规划》开采规划区块实施统计表(略)
3.集中开采区
“十四五”期间,全区共设置3个普通建筑用砂石矿集中开采区,设置类型为原矿区保留。
表3 《规划》集中开采区实施统计表(略)
第二节 下阶段实施安排
为保障规划期末完成规划任务,强化财政资金保障与政策引导,通过开展的年度规划实施评估,动态监控规划实施情况,着手对已完成备案的勘查规划区块进行勘查,同时,落实新增“葫芦岛市南票区沙锅屯乡后富龙山熔剂用灰岩普查”市级勘查规划区块,加快推动报送出让计划;为保障重大工程建筑砂石供应,根据供需形势,拟对“南票区沙锅屯乡大红砬村建筑石料用灰岩集中开采区”进行调整。
第二章 规划调整的主要内容及必要性
第一节 规划调整的主要内容
本《方案》拟申请调整1个普通建筑用砂石集中开采区,调整具体情况见表4。调整后集中开采区个数不变,详见表5。
表4 拟调整集中开采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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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集中区名称 |
开采主矿种名称 |
调整前面积(km2) |
调整前性质 |
调整后面积(km2) |
调整后性质 |
调整变化 |
|
CS21140400002 |
南票区沙锅屯乡大红砬村建筑石料用灰岩集中开采区 |
建筑石料用灰岩 |
0.2000 |
原矿区保留 |
0.3081 |
资源整合重新设立 |
调整 |
表5 调整后集中开采区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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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名称 |
主要矿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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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S21140400001 |
南票区虹螺岘团山子村建筑石料用灰岩集中开采区 |
建筑石料用灰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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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S21140400002 |
南票区沙锅屯乡大红砬村建筑石料用灰岩集中开采区 |
建筑石料用灰岩 |
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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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S21140400003 |
南票区沙锅屯乡沙锅屯村东北部建筑石料用灰岩集中开采区 |
建筑石料用灰岩 |
|
1.集中开采区设置情况
该集中开采区行政区划隶属于沙锅屯乡大红砬村管辖。位于葫芦岛市南票区西北201°方向约7km处,沙锅屯乡大红砬村南部,距离大红砬村直距约3公里。附近有辽宁南票煤电有限公司矿区专用铁路至南票站与国铁接轨,通往全国各地;公路四通八达,有矿区公路与锦州、朝阳和葫芦岛等地相连。
集中开采区面积由0.2 km2调整为0.3081km2。开采矿种为:建筑石料用灰岩,具体坐标详见表6。
表6 集中开采区坐标范围一览表(国家2000大地坐标系)(略)
2.集中开采区内采矿权情况
“南票区沙锅屯乡大红砬村建筑石料用灰岩集中开采区”内原有1个采矿权,为“葫芦岛市南票区红石矿业有限公司”,开采矿种:建筑石料用灰岩;开采方式:露天开采;生产规模:50.00万吨/年;矿区面积:0.2km2;有效期:伍年 自2021年5月27日至2026年5月27日;开采标高:335-180米;矿区保有资源量1122.36万吨(数据来源于葫芦岛市自然资源局南票分局组织评审通过的<葫芦岛市南票区红石矿业有限公司矿山储量年度报告(2024年度)>)。
3.调整后资源赋存情况
该区所处地貌为剥蚀丘陵,地形起伏不大,地势北低南高,海拔306~182m,相对高差124m左右。区内出露地层寒武系上统凤山组,岩性主要为竹叶状灰岩,其为矿体。矿体呈层状,长746米、宽810米,倾向300°,倾角50°,岩层节理裂隙不发育。竹叶状灰岩呈浅灰色,粉泥晶结构,薄层状构造。主要物质组成为方解石,含量约75%,含少量的白云石及硅质成分,局部可见沿裂隙侵入的方解石细脉,方解石细脉宽一般为0.2~2厘米。区内预计可采标高306-173米左右,建筑石料用灰岩矿推断资源量约1021.4万立方米。
区内黑色冶金熔剂用石灰岩矿体为古生界寒武系上统凤山组竹叶状灰岩,矿体呈薄层状,长458米、宽20米,倾向300°,倾角50°,岩石节理裂隙不发育。黑色冶金熔剂用石灰岩矿推断资源量约37.5万立方米,黑色冶金熔剂用石灰岩矿剥离量为57.7万立方米,剥采比为1.5:1,其剥采比较大,单独开采黑色冶金熔剂用石灰岩矿不经济。
规划调整的原因及必要性
秦沈高速公路等重点基础设施工程的推进,催生了对砂石资源的市场需求。南票区现有砂石资源供给现状,区内仅3家普通建筑用砂石矿山,且实际仅有2家具备开采条件(1家采矿证到期),年生产能力仅150万吨,有限的产能已不能匹配重点工程的建设节奏,预计资源需求量每年达到500万吨以上,资源供给缺口持续扩大,成为制约区域重大项目落地、阻碍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问题。
在此背景下,通过科学统筹的整体规划,优化集中开采区布局,一方面能够有效利用区域内砂石资源,提升资源禀赋的利用效率,按照“资源储量与生产规模适配”的核心原则,推动产能与需求精准对接,从根本上解决重点工程建设的资源供给难题,为基础设施筑牢资源根基;另一方面,推动砂石矿业规模化、集约化开采,通过合理布置开采工作面,将开采活动严格限定在最小必要空间内,最大限度降低对周边生态环境的扰动。更重要的是,便于同步落实“边采边复”生态修复机制,实现开采与修复的无缝衔接,为生态环境的高效、可持续恢复创造有利条件,最终达成矿业经济效益与生态保护效益的有机统一,助力南票区在破解发展瓶颈中抢占先机,在资源利用与生态保护的平衡中实现高质量发展。
第三章 规划调整的可行性
第一节 调整合理性分析
合理的集中开采区调整能够促进矿业及相关产业的发展,创造更多就业机会,同时增加地方财政税收,推动经济社会发展。
寒武系上统凤山组竹叶状灰岩在南票区域内地表有一定面积出露,地质上有设置集中开采区的条件,其分布广泛,地质条件简单,开采技术条件良好,可达到大量开采的要求。
调整集中开采区资源赋存丰富,可实现规模化、集约化开采,提高资源开采效率和利用率,有利于保护和合理开发这些资源,将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
集中开采区调整是落实规划的重要举措,旨在确保矿产资源开发与区域经济、生态保护等规划目标相协调。通过统筹矿山生态修复和环境保护,消除安全隐患,促进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着力推动绿色矿业发展,从而实现经济与生态环境的协调可持续发展。
第二节调整合规性分析
《方案》符合葫芦岛市自然资源局《关于转发<进一步规范矿产规划调整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编制要求。
调整后的集中开采区拟设1个采矿权,预计开采规模100—200万吨/年,未超过南票区普通建筑用砂石类采矿权的控制数量。矿山投产1年内必须建成省级绿色矿山,对开采的山体进行整体设计开采,以夷平的方式进行开采,露天采场开采平面以平台地面为主,不留设高陡边坡,不设计为凹陷式露天采场。
调整后的集中开采区内无各类保护地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划规定的各类禁止、限制勘查开采区。无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村庄、重要工业区、大型水利工程设施、城镇市政工程设施、重要河流、堤坝。
调整后的集中开采区投放采矿权时应注意爆破安全影响距离,应充分考虑对铁路、电力设施以及天然气管道的安全影响,并征求相关主管部门意见。
调整后的集中开采区内有效采矿权葫芦岛市南票区红石矿业有限公司,注销后方可重新投放采矿权。
调整后的集中开采区与“辽宁省葫芦岛市砂锅屯南沟紫砂陶土矿普查(财政出资)”部分重叠,原重叠部分为灰岩,经过开采验证不含紫砂陶土,且按照紫砂陶土普查成果,集中开采区不涉及紫砂陶土矿体,拟变动范围未涉及普查范围,待征求相关主管部门意见后可重新投放采矿权。
图1 空间管制关系位置图(略)
调整后的集中开采区与《规划》设置的勘查开采规划区块无重叠,共同构建勘查开发总体布局,契合集约化开发导向要求,形成产业链协同效应,实现资源配置优化,从源头上杜绝无序开采现象。
调整合法性分析
《方案》依托葫芦岛市南票区矿产资源禀赋特征、矿业经济发展方向,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方案》在编制过程中,广泛征求区政府领导、区直属相关部门、自然资源相关主管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和矿山企业的建议,经过专家论证并修改完善,在此基础上履行公示和听证程序,并报人民政府批准后上报市自然资源局。
规划调整结论
本《方案》拟调整集中开采区1个,具有可行性。
第五章 保障措施
第一节 法律保障措施
《方案》报上级批准实施后,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相关主管部门应全面推进普通建筑用砂石采矿权竞争性出让。
经济保障措施
财政资金重点保障矿业权出让前期矿产资源勘查,引导社会资本,特别是国有大中型企业参与矿产资源勘查、生态修复及绿色矿业发展等。
行政保障措施
本次拟调整集中开采区内采矿权出让由葫芦岛市自然资源局南票分局牵头统筹,负责出让方案编制、矿业权审核、政策衔接及全程组织协调,发改、工信、财政、生态环境、应急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分别做好产业政策审查、出让收益征管、环评审批、安全生产条件、用地等配套审批工作,计划2026年12月底完成采矿权出让。
技术保障措施
拟出让砂石采矿权需选择合适开采工艺和先进开采设备,科学制定生态修复方案,最大程度地减少对周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的影响。
本《方案》经批准或备案后,涉及矿产资源开发活动的相关行业规划,应当与《方案》做好衔接。
葫芦岛市南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2月15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