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2025年南票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具有一定规模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九小场所”及消防救援机构、公安派出所监管范围以外场所列管单位名录的通知》的文件解读
| 文章来源: | 发布时间:2025-04-30 |
一、背景依据
为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辽宁省消防条例》,进一步明确消防监管职责,加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九小场所”及其他场所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据《辽宁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辽消〔2023〕122号)、《辽宁省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暂行规定》(辽公通〔2023〕17号),经区应急局、区公安分局共同会商,并征求各乡镇(街道)意见,将部分单位名录列管权限进行调整。
二、目标任务
进一步明确消防监管职责,加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九小场所”及其他场所的监督管理工作。
三、工作进展
确定由南票区消防救援大队监管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74家,具有一定规模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23家,由各公安派出所监管的“九小场所”395家,由各乡镇(街道)列管的单位1092家。
四、范围期限
即日起至2026年4月30日
五、主要内容
2025年南票区消防安全重点及具有一定规模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名录、南票区“九小场所”单位名录和南票区乡镇(街道)列管单位名录。
六、关键词诠释
调整2025年南票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具有一定规模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九小场所”及消防救援机构、公安派出所监管范围以外场所列管单位名录。
七、解读单位:葫芦岛市南票区消防救援大队
联系人:迟国浩
联系电话:0429-4191219



